(中小幼、职校)转发省学会《关于举办庆祝建立新中国70周年第三届“三秦教苑优秀散文诗歌”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》
更新时间:2019-05-22 09:48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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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中小学、幼儿园、职业学校:
今接到陕西省教育学会《关于举办庆祝建立新中国70周年第三届“三秦教苑优秀散文诗歌”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》陕教会 [ 2019 ] 8 号,现全文转发如下(见附件)。希望我区各校(园)接此通知后,积极组织广大教师参与,以校(园)为单位,统一报送参赛作品。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作品要求:
1.各校认真阅读通知,严格按要求报送作品。
2.应征作品参赛为纸质投稿,用A4打印,1式3份。来稿一律不退,请自留底稿。
3.作者须填写“参赛作品应征表”,参评作品应征表中的应征序号由陕西省学术委员会统一填写,其它栏目均由作者个人认真填写,与稿件匹配,一式三份。
4. 应征作品需缴纳专家评审费100元整(具体为:5首古体诗词为一个缴费单位;3首现代诗歌为一个缴费单位;一篇散文为一个缴费单位。古体诗词、现代诗歌类应征作品数量不足一个缴费单位,均按一个缴费单位缴费100元;每篇散文字数约3000字)。
5.各校的参评作品,按“序号、作者、题目、单位”的顺序填写“优秀散文诗歌参评作品登记表”,并以电子文档EXCEL形式发送至2729635829@QQ.com邮箱。
二、作品上交时间:2019年6月20日(周四)
三、报送地点:碑林进校二楼209室
四、联系人:陈老师 15029051257
附件1:通知全文下载
附件2:参赛作品应征表
碑林区教育学会
2019年5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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